中国个人贷款的现状及其前景展望
1.个人贷款的品种还不丰富,不能满足不同收入水平个人的融资需要;
2.传统的消费观念是个人贷款发展的一大障碍;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抑制了人们对个人贷款的需求;
4.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5.缺乏帮助银行控制、化解个人贷款风险的外部机制;
6.个人贷款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二、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1、双方达成借款合意
民间借贷不要求一定要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也可以采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从司法实践来看,常见的形式有:借条、欠条、口头借款以及通过聊天软件等新型电子数据形式。
2、交付钱款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特征。只有交付了借款,民间借贷关系才会成立。交付借款一般可以采用现金、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形式。
有如下情形时,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履行还款请求
(2)借款人同意履行
(3)出借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我国的利息标准规定如下:
1、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合法利息,法律予以保护。
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如果债务人到期不支付的,发放高利贷的机构或个人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2、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如果放贷机构追要违法利息,债务人可以通过法院维权,要求只偿还借款本金和合法利息。已支付过高额利息的,可以要求高利贷机构或个人返还已支付的违法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