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二、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1、双方达成借款合意
民间借贷不要求一定要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也可以采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从司法实践来看,常见的形式有:借条、欠条、口头借款以及通过聊天软件等新型电子数据形式。
2、交付钱款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特征。只有交付了借款,民间借贷关系才会成立。交付借款一般可以采用现金、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形式。
四、如何计算借款人的欠款总额
一般来说,欠款总额=本金+利息(包括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
1、借期内利息计算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的借期内利息,有约定从约定,但是双方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很多当事人一般会将借款人的配偶纳入被告。但是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还应进行具体分析。
民间借贷案件中如果是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签字后被另一方追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